前科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實及受到的刑罰,曾有違法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不能視為有前科。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條件,就構成累犯,屬法定從重處罰情節(jié)。如果沒有構成累犯,在司法實踐中也作為一種酌定從重處罰的量刑情節(jié)。同時,有某種前科的人不能擔任某些職務,如被剝奪過政治權利的人不能擔任中國人民法院中助理審判員以上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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